单位名称: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
权力编号:NMCF-00-ZJ-QR-001000
房屋所有权(注销)登记服务指南
承办机构:赤峰市住建委--赤峰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中心
行政权力名称:房屋所有权(注销)登记
法律法规依据: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六十条;
2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六十一条;
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九条;
4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十条;
5、《房屋登记办法》第二条;
6、《房屋登记办法》第四条;
7、《房屋登记办法》第四十一条。
审核范围和条件:赤峰市红山区、松山区、新城中心城区(和美工业园区除外)。
申报材料:
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申请材料表
序号 |
申请材料名称 |
要求 |
备注 |
1 |
登记申请书 |
原件 |
— |
2 |
申请人(代理人)身份证明 |
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|
— |
3 |
房屋所有权证书(房地产权证书) |
原件 |
— |
4 |
房屋倒塌的情况说明 |
原件 |
倒塌 |
5 |
征收决定及房屋已被拆除的证明 |
征收决定为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,房屋已被拆除的证明为原件 |
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实施之前的拆迁项目,提交拆迁许可证及房屋已被拆除的证明 |
6 |
放弃所有权的承诺书;他项权利人(预告登记权利人)书面同意证明 |
原件 |
放弃所有权;被放弃的房屋上存在他项权(预告登记)的,需提交他项权利人(预告登记权利人)的书面同意证明 |
办事流程:受理→初审→ 审核
办结时限:即办
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:无收费
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:
《房屋所有权变更和注销登记申请书》获取方式为:赤峰建设网(www.cfjianshe.gov.cn)---办证指南---房屋产权交易—房屋所有权登记(服务指南)附件。
咨询电话:0476—5885172(红山区) 0476—5890211(新城区)
投诉电话:0476--5890077
受理地址:
赤峰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中心红山办证大厅(长青街二院西侧)
赤峰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中心新城办证大厅(新城住建委一楼东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