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基本情况
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系统共有党委5个、党总支4个、党支部21个,合计共有党组织30个。系统共有党员824人。
二、党费收缴基本情况
1、年初,住建委机关党委及时转发市直工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并提出相关要求。
2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、管理及缴纳工作,有力地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。
3、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,做到党费收缴有详细的登记。
4、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,同时保存党费收缴的所有票据,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。
5、定期自查,发现问题,及时纠正。
三、2015年以来党费收缴使用情况
2015年全年共收党费165033.1元,上缴市直工委135000元,经向市直工委申请返还党费30000元自用。
2016全年共收党费459136元,上缴459389元。
2017年上半年共收党费109077元,已上缴市直工委60000元。
自留党费支出情况:
1.2016年1月支出报刊征订费4430元;
2.2017年2月经请示市直工委返还老干部支部党费2083元;
3.2016年“两优一先”牌匾证书费用2600元;
4.2017年“两优一先”牌匾证书费用3000元;
5.2017年8月支出意识形态讲课费用2000元;
四、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
虽然住建委机关党委在党费的收缴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但还存在着一些的问题,主要表现在:存在个别党员党费上缴不及时的现象,主要是退休在外的党员,由于他们常年居住在外地,党费收缴困难;有的党员主动及时交纳党费的意识还不够强,特别是在工资收入变动后,不能及时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;部分企业职工党员组织观念淡化,给收缴党费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,造成收缴党费不够足额。
今后,住建委机关党委将在市直工委的正确指导下,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,加强党费管理,强化检查督促;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、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;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,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,努力将住建委机关党委的党费收缴、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。